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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

2019-12-10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原文地址

关于推荐2020年农家书屋

重点出版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职能处室,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在京出版单位:

为指导各地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选配、采购工作,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决定启动《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由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出版单位组织推荐,中宣部印刷发行局组织评审。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职能处室负责推荐本地区出版单位的出版物;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推荐部队系统出版单位的出版物;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推荐本集团所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其他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直接向中宣部印刷发行局推荐本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二、推荐原则

(一)推荐出版物的内容要求

1.推荐的出版物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作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2.推荐的出版物要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和优良家风、乡贤文化等。鼓励报送全国性文艺评奖获奖优秀作品,推荐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推荐的出版物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方面的出版物。二是以打好脱贫攻坚战为重点,推荐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以及加强乡村治理、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等方面的出版物。三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重点,推荐生动活泼、富于童真,促进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的出版物。四是以提高农民防灾自救能力为重点,推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生活健康、应急自救、维权保障等方面的出版物。推荐的出版物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阅读需求。

(二)推荐出版物的品种要求

1.图书。

(1)推荐图书以2018年以来出版的新书为主,并符合上述内容要求,经过时间和市场检验的优秀作品可适度放宽出版时间限制。平均每家出版单位报送图书品种10种,其中5种需定向报送少儿类出版物,该5种指标不得统筹。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的出版范围和特色,统筹调配报送指标。

(2)最近连续5年入选农家书屋推荐目录数量较多的79家出版单位(附件1)和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64家出版单位(附件2)每家可在现有指标基础上多报送5种。出版单位针对农家书屋选题专题策划出版等情况将予以重点考虑。

(3)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图书,2018年度“中国好书”,2019“农民喜爱的百种图书”可直接参与评审,不占用出版单位的申报名额。

(4)对少数民族文字图书(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等5种民族文字图书)的推荐,由各省(区、市)根据各少数民族聚居情况酌定,鼓励报送双语图书。

(5)品种界定:一种书籍、图片,作为一个品种;属多卷本分册定价的(分别使用书号的),每一分册作为一个品种;多卷本统一定价的(使用一个书号的),作为一个品种(每一种卷本册数原则不超过3册,且为同一作品);修订本选择最新版。

(6)除中央统一安排外,领导干部职务作品一般不推荐。

2.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推荐范围为2019年12月底前已经出版,且在市场上继续销售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平均每家出版单位报送品种数量不超过5种(每个品种光盘数量一般控制在5张以内)。

3.报刊。

考虑到农家书屋报刊订阅的延续性,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推荐报刊将在2019年报刊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对于列入目录的报刊,均可通过数字报刊形式进入数字农家书屋。

三、具体要求

(一)出版单位应报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鼓励报送优秀畅销图书。

(二)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并拥有出版权,能提供样书(样盘)。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荐;有版权纠纷的出版物不得推荐。

(三)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必须向采购方保质、按时、按量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四)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为农家书屋所提供的出版物不能在内容、编校、装帧、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要与提供的样书(样盘)一致。

(五)出版单位在为农家书屋提供出版物时,有涨价、不供货、降低质量标准等行为的,将按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三年内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将取消其今后申报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资格。

各出版单位在推荐出版物的同时,须提交一份承诺书,对遵守上述版权、质量、供货、价格等规定作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农家书屋出版物的推荐始终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出版物推荐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严格把关,杜绝出版单位通过找关系、走后门、请托等手段,使劣质出版物进入推荐目录。对违反规定的出版单位,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程序和时限

(一)各出版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

1.《农家书屋重点图书推荐汇总表》或《农家书屋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汇总表》1式2份(附件3、附件4);

2.样书(样盘)2套(去掉塑封);

3.出版单位发行部门联系表1式2份(附件5);

4.承诺书1份(附件6)。

相关表格等可在中国农家书屋网(www.zgnjsw.gov.cn)下载。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填写出版单位推荐出版物情况汇总表(附件7),并于2019年12月25日前报送申报出版物、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务必于2019年12月18日前报送申报出版物、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出版单位提交资料不全者,不能参加评审。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

1.连续5年入选农家书屋推荐目录数量较多的79 家出版单位名单

2.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64家出版单位名单

3.农家书屋重点图书推荐汇总表

4.农家书屋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

荐汇总表

5.出版单位发行部门联系表

6.承诺书(供参考)

7.出版单位推荐出版物情况汇总表

中宣部印刷发行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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